公修课考试培训通知
澄人社〔2011〕85号
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第五周期公共必修课培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今后五年“以深化幸福江阴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主题,必须要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教育培训显得尤为重要。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9月份起在全市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第五周期公共必修课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第五周期公共必修课培训是第四周期公共必修课培训的继续,凡我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都必须完成培训任务。通过第五周期公共必修课培训,切实提高我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能力和水平。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培训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联合组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师资、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考试考核、统一发放合格证、统一登记验证。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第五周期公共必修课培训任务。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积极自觉参加公共必修课培训,切实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真正起到实效。
二、培训对象。我市所有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从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完成培训考核任务。
四、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和《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两门课程,每位专业技术人员任选一门参加培训考核。
五、培训方法和课时。培训方法实行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个人自学为32课时,集中辅导为32课时。
六、培训机构。第五周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仍为无锡市认定的江阴市创新人才资源开发培训中心,下设若干个培训点。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培训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加强师资配备,提高培训质量,注重培训效果。未经确认的培训点,不得承担第五周期公共必修课培训任务;未参加第五周期师资培训的教师不得承担第五周期公共必修课教学任务。
七、考试时间。第五周期公共必修课考试每月举行一次。全市统一考试时间,原则上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如遇国定假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有条件的培训点可以试点采用机考方式。
八、报名方式。培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参训人员登录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jyhrss.com → 网上办事大厅。
九、培训收费。严格按照无锡市物价局、无锡市财政局锡价费〔2004〕第16号、锡财综〔2004〕第3号《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精神执行。授课32课时计115元,培训报名、考务费、合格证书费另收10元,合计125元。教材费25元/册,按实收取。
十、培训结果。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合格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公共必修课培训或经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及专业技术资格的注册,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凡在2010年底前参加工作、未完成第三、四周期公共必修课培训任务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2011年内完成第三、四周期公共必修课培训考核,才能转入第五周期公共必修课培训。
十二、凡是2011年已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含报考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明年拟申报(报考)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第五周期公共必修课培训考核。
部、省属驻澄单位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江阴市委组织部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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