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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几个问题

关于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几个问题

利港中学工会委员会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内容;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为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提案质量,群策群力办好学校,使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要求,编写了《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几个问题》,供教代会代表提出提案时参考。

一、什么是教代会提案?

答: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就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教代会讨论、处理的合乎规范的意见和建议。

二、教代会对提案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教代会对提案工作要求有:

1.对提案人的要求是: 提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亲自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提出。

2.提案格式的要求是: 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清楚地书写在工会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允许附页。提案应包括案名(或者叫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建议和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三部分。

3.对提案内容的要求是: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管理、服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改革和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

不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按提案对待:

(1)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2)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领导者的批评意见:

(4)校领导或有关部门明确答复待办的问题。

4.对提案时间的要求是:

为了使提案工作委员会有充分的时间做好提案的整理、审查和立案工作,提案征集时间尽可能在教代会召开期间进行,一般一个月左右结束。教代会代表撰写的提案须在征集提案通知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工会委员会,由工会或者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

三、提案通常易出现哪些问题?

答: 一是提案的结构不完整。只有案名、案由,没有措施和建议,即缺少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二是一案多提、主题不明确,案由不足、不具体;三是建议和措施比较笼统或不太切合实际;四是有的内容属教代会规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五是有的内容对局部或少数教职工的利益而言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全局和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来说则欠合理。

四、怎样进一步提高提案的质量?

答: 要进一步提高提案的质量,作为提案人,首先要认真学习研究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和丰富法律法规知识。 第二是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论述,学习教代会知识,不断增强自己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意识。第三是要了解国际国内大事,了解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不断提高自己的大局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第四是要深入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倾听教职工的呼声,为提案的撰写积累丰富的第一手资料。第五是要熟悉《提案工作知识》,重视提高提案的写作水平,为写出格式规范、主题鲜明、内容完整、言之有据的提案打好文字基础。

五、优秀提案的条件是什么?

答:优秀提案的条件是:

1.提案内容是围绕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定和学校管理、服务、教学和科研改革,教职工生活福利,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提案提出问题有针对性、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措施和建议。

3.所提建议对解决问题具有现实性,或具有前瞻性,对长远规划、宏观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有积极作用。

4.提案被有关职能部门采纳后,取得了较明显效果。

5.提案的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六、处理和落实提案的程序有哪些?

答: 工会或者教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提案处理工作。提案的处理和落实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审核: 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 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予以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且暂无法创造条件解决的,向提案人做出解释,暂不立案。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属于揭发和举报问题的;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内容和建议空泛或过于笼统的。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 大会闭会后,工会或提案审查委员会将已立案的提案提交教代会常务委员会研究提案处理意见,然后送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立案5个月内由承办处科室向工会或提案审查委员会报告提案办理情况。

4. 反馈: 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及时向代表反馈,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七、职能部门受理提案后,如何开展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重视教代会提案,保证提案办理质量,积极、稳妥地做好提案的处理、答复工作,提案工作要有领导分管,指定专人负责,提案的传送要按照行政文件收发程序办理,做到收取有记录,发送有签收,避免交接责任不清,造成提案的失落,职能部门收到提案后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要按提案解答处理的期限规定,做出及时细致的答复,如遇客观原因无法做到及时答复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和处理的时间安排。

八、职能部门领导如何做好提案的答复处理工作

1.要重视提案的答复处理工作,要明确做好提案工作的意义,把该项工作列入本部门的议事日程。认真负责的处理好每件提案。

2.要理解广大教职工对提案的殷切期望,给提案人一个负责任的答复。提案答得用词要准确,建议采用“已建议”、“已考虑”、“已落实”、“已列入计划”、“已于××月实施”等。

3.要做到每案必答,不要简单从事,避免见“××号提案”,“同意领导意见”、“按××指示办理”等用词,要在分管领导的指示下,予以进一步说明和具体解答。

4.提案的处理要注重实效性。有条件办理的,要即刻办理。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出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解释清楚,取得提案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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